第5章

我爸看了我一眼:「你想知道啥?」


 


我好脾氣道:「房本更名這種事兒,得我和你都在場,才能加上第三個人的名字。我不在,你們是怎麼加的?」


 


我爸低聲說:「劉萍讓她女兒拿著你的身份證,扮成是你。」


 


怒火在我心裡熊熊燃燒,我強忍著不動聲色:「現在都要刷臉確認是本人,才能給辦,你們怎麼辦得成?」


 


我爸的臉上露出一絲慚愧:「我提前給了那辦事員好處,跟他說我女兒實在有事回不來了,讓他行個方便。小地方嘛,你知道的,睜隻眼閉隻眼就過去了。」


 


等等……


 


劉萍、房子、辦事員、我的身份證……


 


我知道了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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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該怎麼對付劉萍了!


 


大姑小姑還在擔心,我卻松弛下來,笑吟吟說:「那就過幾天再說吧,過幾天,咱把劉萍請回來,跟她好好說道說道!」


 


我本科輔修過法律,但讀研之後沒再用過,很多細節也不太清楚。於是我咨詢了律師,把我的想法和他從頭到尾探討了一遍。


 


得到律師的肯定後,我跟輔導員續了一個禮拜的假。


 


輔導員一開始不肯,我直白跟她說:「我後媽在跟我家爭房產,我要是不在,房子可能保不住。另外,我導師已經同意了。」


 


輔導員突然就變得特別諒解:「行,你導師知道就行,這假我給你批了。」


 


這幾天,我先後去了婚慶公司、律所、房管局,又回了趟學校保衛處調監控。


 


保衛處那裡,是我輔導員陪我一起去的。


 


把 11 月 7 號當天我在教學樓、寢室樓、食堂門口的影像全部留存下來,然後我去了房管局,以程序錯誤為理由,要求撤銷房產證姓名變更的處理。


 


這裡的「程序錯誤」,指的就是——


 


「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屬於我和我爸,如果要變更所有權,我必須也在場。在我本人沒有到場的情況下,你們沒有遵循『人證合一』的規範,錯誤相信了冒領我身份證的人就是我。這屬於程序性錯誤,應當撤銷房產證更名的行為。」


 


對,我有意說成是辦事員的「錯誤相信」,而非「主觀故意」。原因也簡單,我現在的火力集中在劉萍身上,實在不想分心去追究辦事員的過錯了。至於辦事員怎麼做到的、要怎麼去圓、會不會被單位追究責任,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。


 


話說回來,證明當天在房管局辦事的人不是我,也很簡單——


 


首先我有我本人在學校的監控影像,當然,這並不能證明我 24 小時都在學校。於是,在我暗示如果不能妥善解決我將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下,房管局的人很配合地調了 11 月 7 號那天的監控錄像。


 


錄像裡出現了一個比我矮了一個頭的女孩子,拿著我的身份證,跟在劉萍後面。


 


是她女兒張雅。


 


如此,能證明我的身份證被冒用,我本人的確沒有來房管局辦事。


 


這就證明了房管局的行政程序存在問題,應當撤銷房產證更名的行為,劉萍的名字自然也就不能繼續掛在房產證上。


 


劉萍徒有一張跟我爸的結婚證,就算去打官司,也分不到半毛錢——


 


我爸的錢和房子,那可都是婚前財產!


 


如此一系列操作下來,已經是四天後。


 


這期間,劉萍不停地給我爸打電話,要求很簡單:「給我兩百萬,我們就離婚;不然,就法院見!」


 


她把房子當成籌碼,殊不知這籌碼早就已經不在她手裡了。


 


拿到隻寫著我爸和我名字的房產證後,我給爸爸打電話:「把劉萍約出來吧,這事兒該了結了。」


 


地點是劉萍定的,一家咖啡廳,氣氛小資,東西卻難吃,很符合她附庸風雅的品味。


 


見了面,她也不多說廢話,上來就是:「錢呢,準備好了嗎?」


 


我笑一笑,說:「這話該我問你吧,你從我爸這兒借走的 20 萬,準備好了嗎?」


 


她裝傻:「誰借了?有借條嗎?那可是你爸心甘情願給的。」


 


我點開一個視頻,播放給她看。


 


視頻界面是我爸和劉立強的微信對話。


 


劉萍警惕地說:「你給我看這個幹嘛?」


 


我淡淡道:「你可能不知道,2019 年,最高法就已經修改並實施了《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》,其中有一條,叫做『電子信息包括即時通信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』。說通俗點,就是:微信的聊天記錄,也可以當成打官司的證據了。」


 


我在心裡默默補充一條:沒把我爸的手機帶來,也是怕你搶手機銷毀證據——畢竟,截圖和錄像都不算,必須手機上原封不動的才算。


 


劉萍愣住了,故作鎮定:「你想蒙我?我可沒那麼好騙!」


 


恰好服務員送上咖啡,我親手把咖啡取下來遞給劉萍。


 


我的動作很溫柔,話語卻冰冷:「騙不騙的,你到時候就知道了。要是不還錢,我就會去告你們,一告一個準。」


 


劉萍很快恢復了神情,不屑道:「告啊。你告我欠錢不還,我就去起訴離婚。我還你 20 萬,你爸可要分我一半的房產!這生意,我可不虧!」


 


我哈哈大笑,引來了旁觀者的目光。


 


劉萍臉上掛不住:「你笑什麼?」


 


我幽幽道:「我笑我今天居然做慈善,要給你開一堂法律課。」


 


她還沒聽明白,我已經繼續往下說了:「首先,我爸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,你沒有出過一分錢。銀行流水一拉,全是我爸和我媽賬戶裡出去的購房款。就算去法院起訴離婚,法院也不會判給你。當然了,這是在房本上真有你名字的情況下。」


 


我喝了口水的間隙,劉萍冷冷說:「房本上就是有我的名兒,這點,你爸還能不知道?」


 


我笑得更開心了:「先不提我爸知不知道,反正你女兒張雅肯定是知道。你讓她冒充我的時候,有沒有想過,做虧心事,鬼都要來敲門啊?」


 


劉萍被我激怒了,一拍桌子:「你閉嘴!」


 


我才不閉呢。


 


「婚姻法講完了,接下來就要講到行政程序法了。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有關機關可依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予以撤銷,其中就包括了『處理程序違法』的情況。」


 


劉萍起身要走:「什麼行政程序不行政程序的,我聽不懂。」


 


我不偏不倚擋在了她身前。


 


?「簡單說就是,你冒用了我的身份證,而我本人不在場,在法律上,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撤銷變更房產證姓名的行為。而事實上,我也的確做到了。」


 


我把房本的照片點開給她看,她別過臉去:「我不看!」


 


我放下手機,笑眯眯:「隨你看不看。反正我就告訴你一件事,房子,不屬於你了;錢,你也得給我還了。」


 


她氣得直打顫,咬著牙,惡狠狠盯著我:「那就這麼耗著吧,我是不會跟你爸離婚的,等他S了,遺產我總有份吧!我看誰能耗得過誰!」


 


真夠惡心的。


 


這就開始咒我爸S了。


 


但我偏不生氣,仍舊笑著說:「诶,您別激動嘛。這人哪,一激動就容易說錯話。比方說您在我姐婚禮那天說了句什麼來著……」


 


我點開手機視頻,裡頭正是我去婚慶公司要來的婚禮視頻備份。


 


那天,婚慶小哥沒關攝像機,把我和劉萍撕逼的現場全拍下來了,當然不會漏拍劉萍擲地有聲的那一句——


 


?「就是你看見的那樣啊。他,是我男朋友,談了三年戀愛的男朋友。比你年輕,比你帥,比你體力好。哦,忘了告訴你,我出差的時候,都和他睡在一起。」


 


睡在一起啊,嘖。


 


結合葉子拍攝的「如萍書桓恩愛秀」,從法律上說,即便不能判定劉萍在婚姻存續期內出軌,也能為「夫妻感情破裂」這一離婚名目添上重重的砝碼。


 


當然了,說話要講究藝術,該誇張的時候就得誇張:「有了這些證據,你猜,法院會不會判你婚內出軌啊?忘了告訴你,婚姻裡一方出軌的話,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哦。」


 


劉萍要來搶我手機,撞到了我肩膀,我一把推開了她:「再動手動腳的,我就報警了啊。局子可不是那麼好蹲的!」


 


劉萍捂著心口跌坐在卡座裡,再也顧不上周圍投來的視線了。


 


這些話說完,我感覺多日盤桓在胸口的悶氣都散了。


 


臨走前,我回頭:「最後再喊你一聲阿姨,找個日子,跟我爸把離婚證領了吧。」


 


其實我還想跟她說,有這圖謀別人家產的心思,不如用在掙錢上呢。


 


但想了想,還是算了。


 


個人有個人的緣法,她不值得我去說。


 


?


 


7


 


值得我去說的,自然是我爸了。


 


寒假裡,劉萍終於松口,跟我爸領了離婚證。


 


順道,她來了我家,打算把她的東西搬走,何書桓,哦不是,劉立強也跟著來了。


 


劉萍把東西裝進袋子裡,我就在一旁盯著她。


 


換作是以前,我是不會這樣的,覺得這樣沒教養、不禮貌。


 


但,經過前段時間跟她的相處,我解鎖了許多新技能,包括但不限於臉皮厚、會撕逼、川劇變臉,現在,又多了一條,就是「永遠不要給壞人以好臉色」。


 


她拎著兩個大袋子走了,走到門口,回頭看我一眼:「趙媛媛,你也挺有本事的。」


 


我就一笑:「哪有,都是跟您學的啊。」


 


她拖著袋子,跟著劉立強往樓下走, 我追到樓道上,說:「你們倆趕緊把錢還了,不然我會起訴你們詐騙的,我說到做到。」


 


構不構成詐騙我還沒問過律師, 但是, 放狠話嘛, 要的就是氣勢!


 


等我關上門走回客廳,才發現我爸點了支煙,坐在沙發上發呆。


 


他平常不抽煙,今天大概真是心情特別差。


 


客廳的燈很亮,照在了他藏不住的白發上,我的心情忽然變得很復雜。


 


原本, 我惱怒於他聽風就是雨,為了劉萍能不顧我S活。


 


但現在看見他的白發,我有點兒心軟了。


 


我放下拖把,去廚房倒了杯蜂蜜水遞給他。


 


他看見我過來,把煙掐了,說:「媛媛,爸爸是不是很失敗啊?」


 


我說:「是啊。」


 


他就瞪我。


 


我笑起來:「雖然在劉萍這件事上,你處理得很失敗,但我覺得,偶爾失敗也是一件好事。你看,你 50 多歲, 說老也不算很老, 以後沒準兒還會再談個黃昏戀。為劉萍花的錢、傷的心,就當是交學費了。」


 


他嘆氣:「以後不談戀愛了,就這麼過吧。養點兒花、養點兒草, 再不濟養條狗、養隻貓, 都比談戀愛強。」


 


他回房了, 腳步都十分沉重。


 


人嘛, 都是會變的。


 


不過呀,他會不會改變,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。


 


現在的我, 已經不是從前那個全心全意信任爸爸的女兒了。


 


他的所作所為,雖然已經是過去式,卻也讓我和他之間產生了深深的隔閡。


 


從前的我怎麼可能想到, 有朝一日我站在爸爸面前,心裡想的居然是:所有的不動產他都不可以獨立處置, 媽媽留下的錢也在我手上。他再如何昏聩愚蠢, 也不會影響到我半分了。


 


也許這就是成長, 疼痛過後,傷口結出一道堅硬的疤。


 


劉萍給我上的最寶貴的一課,是讓我知道他人不可靠, 可靠的唯有自己。


 


我們要以善意報答善意,卻也要用法律武裝自己,去獨立面對生活中那些隨時可能出現的惡意。


 


你若不自救,又怎麼能指望別人幫你?


 


姐姐妹妹站起來, 聽我趙媛媛一句勸——


 


倘若生活婊了你,那你就,去扯她頭發啊!


 


(完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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