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在審判庭上揭穿父母的謊言
"滿嘴謊言的父母把我告上審判庭。 審判官宣讀規則: 「若原告不曾欺騙被告,被告卻不孝順父母不關心家人,則罪名成立。」"
Advertisement
可能喜歡

兩個竹馬為真千金打我臉,我轉身嫁人後,他們卻瘋了
"二十二歲生日的時候,我才知道我是家裡抱錯的假千金。 真千金回來後,與我一起長大,對我倍加寵愛,為我爭風吃醋的兩個竹馬,全都喜歡上了她。 顧延野說:“她從小替你受苦,現在你讓她一點又怎麼了?” 沈銘冽說:“你享受了原本屬於她的人生,現在替她受點委屈都是應該的。” 他們全都變了心,全都覺得我不對。 我也不想再與他們爭吵。 因為還有半個月,我就要嫁人,然後永遠離開這個不屬於我的地方了。"